導讀:
- 1、公司沒有幫我交社會保險,我該怎么要求補償?
-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弟63條對國有企業(yè)可以執(zhí)行嗎
- 3、《中華人民共如國社會保險法》中第95條,63條,2條,61條的相關規(guī)定內容是...
- 4、用人單位繳納保險的法律依據(jù)
公司沒有幫我交社會保險,我該怎么要求補償?
法律主觀:公司未給員工購買社保的,員工可以向社保機構舉報,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不能單獨以沒有足額繳納社保費用為由請求賠償,同時可以公司違法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支付經(jīng)濟補償。
公司沒有給員工買社保,在其離職時可以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員工以沒有繳納社保為由離職,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及補交社保。
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公司沒給勞動者繳納保險,離職后可以去要求用人單位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弟63條對國有企業(yè)可以執(zhí)行嗎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jiān)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不可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規(guī)定的義務主要有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征收社會保險費、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征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4)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5)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去當?shù)厝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jù)復印件和證據(jù)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中華人民共如國社會保險法》中第95條,63條,2條,61條的相關規(guī)定內容是...
1、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yè)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yè)、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2、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zhèn)居民社會養(yǎng)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jù)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zhèn)居民社會養(yǎng)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yǎng)老保險合并實施。
3、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yǎng)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y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yè)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 。
4、工傷保險是指如在工作時間內或因工作有關的事產生意處傷害事故時,賠付你的醫(yī)療費用。不在工作時間內及在做沒有和工作相關的事而產生的意外傷害事故,工傷保障不生效。
用人單位繳納保險的法律依據(jù)
法律分析:單位繳納社保的法律依據(j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該履行繳納社保的義務。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繳納社保的法律規(guī)定包括:《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秳趧臃ā芬?guī)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個人依法享受 社會保險待遇 ,有權監(jiān)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